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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專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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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專利都可以申請,而且符合下列條件:
1.新穎性:在申請前,國內外未公開公布同一發明或使用,也未以其他方式向公眾公布,也未應用于有關部門,并記載在文件中。
2.創造性:跟之前已經有了的技術相比,有進一步的實質性特點及創造。
3.實用性:能夠被制造和使用,還能產生積極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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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專利權登記手續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將發出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
申請人接到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以后,應當按照通知的要求在兩個月之內辦理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時,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請人只需按規定繳納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印花稅和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授權當年按照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中指明的年度繳納相應費用。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解決問題的第一步驟是“發現問題”,當你對以上文章分享的2021年專利代理申請機構信息有初步了解,那么接下來就要看你的行動了,如果我們真想知道自己的心境,就應先看看自己的行動,這樣更容易解決問題!
在審查程序中,申請人應審查員要求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或補正以后,專利局認為申請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將作出駁回申請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請求復審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復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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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支持復審理由或者消除申請文件中的缺陷,申請人在請求復審時,可以附具有關證明文件或資料,也可以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修改應當僅限于消除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
復審請求應當由全體申請人共同提出。復審請求還應當繳納復審費。申請人對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那么現在你也可以很好的理解了2021年專利代理申請機構的內容,接下來如何做得更好呢?繼續為你分享。
三、專利的相關法律知識
附: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六十四條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復審請求。
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撤回其復審請求的,復審程序終止。
第六十五條依照專利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應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和必要的證據一式兩份。無效宣告請求書應當結合提交的所有證據,具體說明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項理由所依據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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