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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專利你需要了解哪些知識?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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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局在受理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后,會先進行初步審查,如果申請文件具有形式問題,則將發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需針對該補正通知書進行補正,如不合格則駁回申請。同時專利局會對是否屬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客體進行審查,如果不屬于保護客體,專利局將發出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需根據該通知進行修改,如修改后仍不合格則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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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利技術的保密措施應該怎么做?
1、很多人對申請專利有一個誤區,認為專利申請自始自終所有的材料都是保密的。但是專利申請有一個核心的原則就是:“以公開換保護”,也就是說所有的申請文件最終會呈現到公眾面前,而任何人都是可以查閱到的。
很多發明人自己撰寫專利技術的時候,要么因為不清楚這個原則,把自己的核心機密充分的公開在申請材料里,除了導致自己的保護范圍過窄之外,任何人都容易輕易模仿;
正如我曾經所說的,2021年如何申請國內專利信息還是非常簡單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介紹,接下來的文章將全面幫你解讀。
要么因為知道這個原則,從而不必要地過多隱藏自己的技術,導致最終專利不能獲權,或者是獲權也起不到什么保護作用。
2、而有經驗的代理人在撰寫申請材料的時候,除了會模糊化處理一些核心數據、步驟之外,又會盡可能的擴大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讓申請人的利益最大化。
3、上面兩點講的是技術材料準備時可能會出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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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利的相關法律知識
附: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九十五條申請人應當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申請費、公布印刷費和必要的申請附加費;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其申請視為撤回。
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繳納申請費的同時繳納優先權要求費;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九十六條當事人請求實質審查或者復審的,應當在專利法及本細則規定的相關期限內繳納費用;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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