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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專利制度的實質就是以公開換取獨占。也就是說,專利權人獨占專利的同時必須將專利相關技術向社會公開,并且在達到一定期限后專利就不再為專利人所獨占,使用專利不再需要專利權人許可。
那么我們開始,知識是寶庫,但開啟這個寶庫的鑰匙是實踐。繼續閱讀,為你分享更多的2021年申請發明專利內容!
一、發明專利申請后多久公開
發明專利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入公布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如果申請人請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序。經過格式復核、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大約三個月后在專利公報上公布其說明書摘要并出版說明書單行本。申請公布以后,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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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明專利實質審查在申請中有兩個作用。
1.實質性審查是為了保證發明專利的獨特性,避免潛在的侵權風險,增強其穩定性而對相關專利質量進行的監督。
2.專利發明創造相對較高,使用價值較大,穩定性也最高,因此更需要進一步規范。與發明專利相比,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之所以不進行實質性審查,是因為兩者的發明創造性低,數量多,進行實質性審查會浪費很多時間和資源,兩者只能進行初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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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專利局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實質性審查請求書和已有的技術參考資料以及實質性審查費用后,通常是在檢索現有技術并對下列問題進行審查之后,對專利申請進行實質性審查:
①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屬于被專利法保護的發明;
②專利申請是否違反了國家法律、社會道德和公眾利益;
③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屬于未授予專利權的范圍;
④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⑤是否符合同一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的規定;
⑥根據專利法第九條的規定,是否屬于第一類申請人;
⑦說明書中對發明內容的敘述是否清晰完整,說明書的編寫是否符合規定;
⑧請求權是否以說明書為基礎,寫明請求保護的范圍,請求權的書寫方式是否符合規定;
⑨專利申請是否滿足單一性要求;
⑩申請人對其申請文件的修改或分案,是否明顯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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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利的相關法律知識
附: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八條專利法第二十條所稱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是指技術方案的實質性內容在中國境內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
(一)直接向外國申請專利或者向有關國外機構提交專利國際申請的,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請求,并詳細說明其技術方案;
(二)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后擬向外國申請專利或者向有關國外機構提交專利國際申請的,應當在向外國申請專利或者向有關國外機構提交專利國際申請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請求。
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專利國際申請的,視為同時提出了保密審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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