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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專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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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專利都可以申請,而且符合下列條件:
1.新穎性:在申請前,國內外未公開公布同一發明或使用,也未以其他方式向公眾公布,也未應用于有關部門,并記載在文件中。
2.創造性:跟之前已經有了的技術相比,有進一步的實質性特點及創造。
3.實用性:能夠被制造和使用,還能產生積極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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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明專利怎么復審
根據我國的專利法細則中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對于國家知識產權局做出的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專利申請人可以向專利復審的請求。
國家知識產權局做出對專利申請駁回的決定包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對發明、創造的初步審查后,認為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予以駁回;另一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了申請人的發明創造的實質審查后,認為發明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予以駁回。
但請不要誤解我,一位智者曾經說過,“有知識的人不實踐,等于一只蜜蜂不釀蜜。 ”如果你能結合現實,然后敢于實踐,這樣會讓你更容易理解2021年內蒙古專利申請代理的問題!
專利申請人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的,應當提交專利的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在必要的時候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僅限于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指出的缺陷。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提交一式兩份。
但你或許不太了解2021年內蒙古專利申請代理的內容,讓我告訴你如何才能處理得更好,請繼續關注。
三、專利的相關法律知識
附: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
第二款所稱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是指各產品屬于分類表中同一大類,習慣上同時出售或者同時使用,而且各產品的外觀設計具有相同的設計構思。
將兩項以上外觀設計作為一件申請提出的,應當將各項外觀設計的順序編號標注在每件外觀設計產品各幅圖片或者照片的名稱之前。
第三十六條申請人撤回專利申請的,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聲明,寫明發明創造的名稱、申請號和申請日。
撤回專利申請的聲明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好公布專利申請文件的印刷準備工作后提出的,申請文件仍予公布;但是,撤回專利申請的聲明應當在以后出版的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
總的來說,你關心的2021年內蒙古專利申請代理信息還是很簡單的,不要再猶豫了,你把上面所看到的內容用于行動吧,你要知道2021年內蒙古專利申請代理也是不斷在變化的,即使你現在可以解決這些問題,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你會失去機會,你現在行動的風險比較低,不要擔心犯錯誤,最大的錯誤是自己沒有實踐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