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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積極條件是什么
1.新穎性
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同時這些發明創造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滿足新穎性的標準,必須不同于現有技術,同時還不得出現抵觸申請。
2.創造性
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所要申請的發明創造要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在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時候,必須要對申請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在技術方案的構成上有實質性的差別,必須是通過創造性思維活動的結果,不能是現有技術通過簡單的分析、歸納、推理就能夠自然獲得的結果。發明的創造性比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更高。創造性的判斷以所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的知識和判斷能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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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實用性
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都是要應用到后期生產中的,因此發明或實用新型必須要滿足制造、實用的需要,并且要起到積極的效果。這點有兩層意思:第一,發明或實用新型技術能夠在產業中制造或者使用。產業包括了工業、農業、林業、水產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以及服務業等行業。產業中的制造和利用是指具有可實施性及再現性。第二,必須能夠產生積極的效果,即同現有的技術相比,申請專利的發明或實用新型能夠產生更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如能提高產品數量、改善產品質量、增加產品功能、節約能源或資源、防治環境污染等。
4.其他條件
發明或實用新型的說明書需要對申請專利的技術公開充分等。具體需參閱最新的《專利法》和《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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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那么申報高企對于知識產權方面有什么要求呢?一般應滿足以下幾點:
(1)所屬權人
應確保知識產權權屬人為申請企業。另外,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如果同一件知識產權擁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其他權屬人不可再次使用。如果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人是發明人、工程師或者企業法人等,則必須要把該知識產權轉讓、授權給企業本身后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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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獲得地點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由中國知識產權局頒發授權的),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以下兩種情況是不予支持的:通過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圍內獨占許可權利的方式取得知識產權,以及在外國或者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獲得的知識產權。
(3)獲得方式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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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關性
高新認定中的知識產權應是企業的核心知識產權,需要跟企業的主營業務密切相關,是企業的核心收入來源。
(5)數量
如若想得較高的分數,企業就需要在申請認定前,確保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I類≥1個(7-8分)或Ⅱ類≥5個(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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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利的相關法律知識
附: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申請專利的發明涉及新的生物材料,該生物材料公眾不能得到,并且對該生物材料的說明不足以使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實施其發明的,除應當符合專利法和本細則的有關規定外,申請人還應當辦理下列手續:
(一)在申請日前或者最遲在申請日(有優先權的,指優先權日),將該生物材料的樣品提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可的保藏單位保藏,并在申請時或者最遲自申請日起4個月內提交保藏單位出具的保藏證明和存活證明;期滿未提交證明的,該樣品視為未提交保藏;
(二)在申請文件中,提供有關該生物材料特征的資料;
(三)涉及生物材料樣品保藏的專利申請應當在請求書和說明書中寫明該生物材料的分類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稱)、保藏該生物材料樣品的單位名稱、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編號;申請時未寫明的,應當自申請日起4個月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未提交保藏。
總的來說,在你準備解決2021年申請專利的代理公司問題之前,不要擔心,因為你不必一開始就非常了解這方面的知識,只要你擁有基本的學習能力,你已經具備解決問題的資格。你現在需要做的就是行動,把學習到的知識用在行動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