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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專利的條件和要求有哪些
雖然各個國家的專利法不盡相同,但中國和許多國家都嚴格要求用于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要符合三個條件:實用性,新穎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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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穎性
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
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創造性的判斷更多的是關注技術的非顯而易見性,雖然一項發明創造具備了新穎性,但不一定就有創造性。
實用性
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具備實用性的發明創造應當能夠制造或使用,即具備可實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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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專利權登記手續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將發出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
申請人接到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以后,應當按照通知的要求在兩個月之內辦理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時,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請人只需按規定繳納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印花稅和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授權當年按照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中指明的年度繳納相應費用。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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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查程序中,申請人應審查員要求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或補正以后,專利局認為申請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將作出駁回申請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請求復審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復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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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支持復審理由或者消除申請文件中的缺陷,申請人在請求復審時,可以附具有關證明文件或資料,也可以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修改應當僅限于消除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
復審請求應當由全體申請人共同提出。復審請求還應當繳納復審費。申請人對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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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利的相關法律知識
附: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稱中國政府承認的國際展覽會,是指國際展覽會公約規定的在國際展覽局注冊或者由其認可的國際展覽會。專利法
第二十四條
第(二)項所稱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是指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有專利法
第二十四條
第(一)項或者第(二)項所列情形的,申請人應當在提出專利申請時聲明,并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提交有關國際展覽會或者學術會議、技術會議的組織單位出具的有關發明創造已經展出或者發表,以及展出或者發表日期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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