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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專利的條件和要求有哪些
雖然各個國家的專利法不盡相同,但中國和許多國家都嚴格要求用于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要符合三個條件:實用性,新穎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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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穎性
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
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創造性的判斷更多的是關注技術的非顯而易見性,雖然一項發明創造具備了新穎性,但不一定就有創造性。
實用性
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具備實用性的發明創造應當能夠制造或使用,即具備可實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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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明專利的類型分為多少種?
1、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種。
2、產品發明包括機械、設備、部件、儀器、裝置、工具、材料、組合物、化合物等所有人創造的產品發明。方法化是指將自然法則應用于各種方法,分為加工方法、制造技術、試驗方法、產品使用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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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專利法保護的發明也可以改善現有產品和方法。大多數發明是對現有技術的改進重新組合,產生新技術后可申請專利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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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利的相關法律知識
附: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九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依照本細則第八條規定遞交的請求后,經過審查認為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能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向申請人發出保密審查通知;申請人未在其請求遞交日起4個月內收到保密審查通知的,可以就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或者向有關國外機構提交專利國際申請。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前款規定通知進行保密審查的,應當及時作出是否需要保密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未在其請求遞交日起6個月內收到需要保密的決定的,可以就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或者向有關國外機構提交專利國際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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