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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申請日
專利申請日是確定現有技術的時間節點,也是相同技術提交的專利申請誰能夠獲得專利權的其中一個考慮條件,因此申請日對于申請人來說非常重要,那么專利局對于受到的專利申請文件,是如何確定申請日的?不同的提交方式會影響申請日的確定嗎?
呆會還有更多的2021年專利申請大作業的內容要分享給你,但首先讓我繼續為你分享這方面的資訊。
二、什么是專利權無效?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只要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就可以申請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根據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65條的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復審委員會不受理當事人的無效宣告請求:
1、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不符合上文第12條規定的;
2、在專利復審委員會就無效宣告請求作出決定后,又以同樣的理由和證據請求無效宣告的;
3、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為理由請求宣告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夠證明權利沖突的處理決定或者判決的。
但在我們討論這些2021年專利申請大作業內容之后,你可能對這方面知識有了一定了解,接下來如何才能做到更好呢?繼續為你分享。
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程序包括形式審查、合議審查和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三個階段。
在無效宣告審查程序中,專利權人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必須受以下兩個條件限制:只有發明專利權人和實用新型專利權人才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外觀設計的專利權人不得修改其專利申請文件;修改的專利文件僅為權利要求書,而不能修改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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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利的相關法律知識
附: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條專利法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辦理。
第三條依照專利法和本細則規定提交的各種文件應當使用中文;國家有統一規定的科技術語的,應當采用規范詞;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沒有統一中文譯文的,應當注明原文。
依照專利法
和本細則規定提交的各種證件和證明文件是外文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附送中文譯文;期滿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證件和證明文件。
第四條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郵寄的各種文件,以寄出的郵戳日為遞交日;郵戳日不清晰的,除當事人能夠提出證明外,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日為遞交日。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各種文件,可以通過郵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文件送交專利代理機構;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文件送交請求書中指明的聯系人。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郵寄的各種文件,自文件發出之日起滿15日,推定為當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應當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為送達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無法郵寄的,可以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當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滿1個月,該文件視為已經送達。
總的來說,2021年專利申請大作業還是很簡單的,但解決問題還必須你用行動才行。“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成功不論遠近,都需要你一步一步去掘取。不行動永遠沒有希望,行動了才能期待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