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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的基本知識
現代企業尤其要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發明專利及軟件著作權更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專利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的數量快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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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企業逐漸建立并完善以專利為核心的知識產權保護及管理制度,如專利申請獎金制度的對專利發明者的激勵起到了重要作用,使企業的發明創造、技術創新等方面日益突出,大大增加企業的知識產權核心力量,可查詢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平臺網,了解更多申請專利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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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判斷一項專利是否具有新穎性?
新穎性判斷應采用“獨立對比”原則。當技術方案與各現有技術或應用于發明或實用新型申請文件中的相關技術內容進行比較時,不得與幾項現有技術或應用于發明或應用于多項技術或應用于一份比較文件中的組合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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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檢索過程中發現文獻中已有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申請文件中的技術特征相同,或已包含專利申請文件中的技術特征,則可以認定該文獻足以損害專利申請的新穎性。通過這種方式,達到了新穎性檢索的目的,檢索可以停止。
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斷:
1.是否公開。
這是區分新舊發明與實用新型的重要依據,也是判斷發明與實用新型是否具有新穎性的重要依據。
2.時間先后。
同一種發明或實用新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人獨立創造。因此,判斷誰的發明新穎有時間標準問題,是判斷發明或實用新型是否新穎的第二標準。
3.區域劃分。
如果發明或實用新型在法定領域內未公開公開,則可以認為其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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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前六個月內,如有下面情形的是不會失去新穎性的:
①首次出現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認可的國際展覽會上;
②出現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技術會議上;
③出現在未經申請人同意的情況下。
當然,這只是開始,為了讓你更好的了解2021年專利申請是什么的信息,繼續為你分享。
三、專利相關法律知識
第四十二條一件專利申請包括兩項以上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的,申請人可以在本細則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分案申請;但是,專利申請已經被駁回、撤回或者視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請。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一件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
第三十一條
和本細則第三十四條或者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對其申請進行修改;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該申請視為撤回。
分案的申請不得改變原申請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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